水表外部電源
帶電子裝置的水表應設計成在外部(流或直流)電源發生故障時,故障前的水表體積示值不會丟失,并且至少在一年之內仍能讀取。相應的數據記存至少應每天進行一次或者相當于Q1流量下每10min的體積記存一次電源中斷應不影響水表的其他性能或參數。
注:符合此項規定并不一定保證水表能繼續記錄在電源中斷期間消費的體積。
在正常計量條件下,當外部電源發生故障時,內部電池應保證水表至少能工作一個月。內部電池的壽命應標在水表上,備用時間可長達數年,外部電源發生故障時可使用一個月,這相當于儲存年數加上一個月的工作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