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術文獻 —
NEWS CENTRES發布時間:2018-11-30 01:11:54
新房裝修好后,因外墻滲水問題一直沒解決,業主任小姐一個多月沒回新房。可前天下午卻接到物管電話,稱水表顯示,上個月用了480噸水……
外墻滲水新房一直沒住人
任小姐于2006年購買了北碚一小區一套100余平米的住房,2007年6月花費14萬余元對整套房屋進行了精裝,卻發現一間臥室靠窗的新墻紙變色脫落,經檢查是外墻滲漏水所致,任小姐找到物管要求對墻壁進行修復并賠償,但始終沒有得到解決。
2007年11月23日,任小姐將鑰匙交由物管保管,一方面委托幫忙照看,另一方面也便于修復。2008年2月25日到3月27日,任小姐再也沒去過新房。
水管爆裂木地板全“泡湯”
“*后一次到新房還一切正常。”任小姐回憶說,3月27日下午,她接到物管的電話,稱其上個月用了480噸水。
任小姐忙趕到新房,剛從電梯口出來,就見自家門前走廊的地面上水汪汪的。打開房門,眼前的一幕讓她驚呆了:屋內全是積水,廚房還傳來水聲,花費5萬多元裝修的木地板全都泡得變了形。原來,“水災”是廚房內裝修時安裝的高壓水管爆裂引起的。
一天巡邏四五次全“正常”
任小姐稱,在她的家門口掛著一份樓層巡邏簽到表,從2月底至3月27日,有時一天巡邏四五次,上面清一色地寫著“正常”二字,后面署著保安的名字。任小姐認為,他們應該賠償損失。
昨天,小區客戶服務中心劉主管表示,下周一將進行答復。重慶紅巖律師事務所的許紅光律師認為,如果是物管的過錯,物管公司應當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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