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術文獻 —
NEWS CENTRES發布時間:2019-01-15 06:35:20
3月初,南昌市朱家湖社區青山小區的居民迎來了盼望已久的一戶一表改造工程。工程竣工后,居民發現,施工人員雖然離開了,但工程卻似乎并未“**”竣工——水管經過的下水道出現堵塞,挖開的路面遲遲無人填平,施工垃圾還堆放在原處……
因為施工人員撤離時未能做到“善始善終”,居民們和社區居委會多次聯系有關單位,希望能盡快將遺留下的“尾巴”妥善處理。但幾個月過去了,問題卻仍未解決。
施工方遺留在小區里的工程垃圾
投訴:社區水表改造留“尾巴”
董家窯街辦朱家湖社區何主任告訴記者,水表改造之前,小區管道陳舊,居民用水很不方便。今年3月初,在有關部門的協調下,青山小區的869戶居民全部進行了一戶一表改造。每戶居民繳納了1340元水表安裝費和280元開挖費。不過,6月份水表改造工程“完工”,施工人員撤離小區后,小區居民卻發現工程留下了不少“尾巴”,給居民日常生活帶來不便。雖然社區居民曾多次向有關方面反映情況,但在記者來到現場時,一些問題仍未得到解決。
問題1:分支水管捅破下水道
23日,在青山小區第10棟居民樓外,記者看到一字排開若干個窨井。記者了解到,這些窨井是當初水表改造施工時,施工人員留下的。“小區的化糞池管道和水表改造的主管道都是東西走向的。但是在分支水管進樓時,和化糞池的下水道交叉了。他們一不注意,就把下水管敲破了。”居民們告訴記者。
何主任稱,下水道被敲破后,自來水公司的施工人員前來處理下水道破損,用磚頭在水泥管的破損處朝上砌成方形窨井。施工人員稱,這些窨井不會影響管道疏通,還便于日后清理下水道。“但現在下水管里出現了堵塞。”社區工作人員打開一塊窨井蓋,記者看到下水管內的污物已填滿窨井口。
問題2:路面開挖未平整
在小區1棟居民樓背后的水泥路面旁,有一條長約20米的溝。附近居民告訴記者,這條溝下曾埋有水表改造前的自來水舊管道。
“這里沒有鋪設新的自來水管,但是卻把路面給挖開將舊水管挖走。挖完后路面直到現在還沒有恢復。”社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當初自來水公司施工時,并沒有向他們出示工程改造圖紙方案。對于為何會翻開這段水泥路面,社區居民都表示不知道。
“這些舊水管是當初小區開發商埋設的,按理我們買了這里的房子,這些水管就應當是我們業主共有的,自來水公司無權動這些舊水管。”小區業主質疑道。
問題3:殘留垃圾無人清
在小區內,記者看到幾堆還未運走的施工垃圾。小區居民稱,這些垃圾從工程完工后就一直堆放在原地。雖然事過近兩個月,但是一直未見自來水公司派人來清理干凈。居民們希望施工方能盡快清走殘留的垃圾。
此外,一個沒有遮蓋、灌滿污水的下水井引起了記者的注意。社區何主任告訴記者,這是當初施工時挖土機把下水道井蓋壓碎,留下了一個沒有井蓋的“陷阱”。因為井口破損不規則,居民只得在井口鋪設一塊木板,以免發生意外。
自來水公司:會清理施工垃圾
記者隨后聯系到南昌市自來水公司隊長羅云。他告訴記者,居民們反映的問題大多與自來水公司無關,“因為化糞池下水道是我們施工時敲開的,我們只對下水道修復負責。至于道路開挖后的回填和清鋪路面、下水道板子窨井蓋破壞都應由市政來修復”。對于留下的一些施工垃圾,他也表示會盡快清理干凈。
就社區居民質疑的破損下水管道處理不當一事,羅隊長表示,他與社區居委會協商后,表示會先疏通下水道,確保不堵塞。
至于為何會挖走本不在水表改造范圍內的舊水管,羅隊長稱是為了避免有居民利用舊水管偷水。
東湖區市政:將盡快平整路面
對于自來水公司的說法,東湖區市政養護隊帥國華表示,市政部門的確與自來水公司有所分工。但是居民們反映的那段破損路面并不是因為鋪設管道導致的。“據我們所知,那段路面下面并沒有鋪設新的自來水管道,這條溝就不屬于市政負責回填和清鋪的范圍。”
在記者的協調下,東湖區市政養護隊和自來水公司的負責人對挖開路面問題當面進行協商。*終,東湖區市政養護隊口頭承諾,只要自來水公司對爭議路面作出正式解釋,他們將盡快平整路面。對于居民們擔心的缺蓋下水井,他們也表示會立即封死。
律師:擅自挖舊水管涉嫌侵權
江西華特律師事務所劉行律師認為,自來水公司和業主是一種合同法律關系,業主履行繳納費用的義務,享受一戶一表水表改造的權利。南昌市城市排水管理辦法規定:違反規定,造成城市排水設施阻塞、損壞的,應當依法恢復原狀,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因此,自來水公司有義務按照社區居民要求恢復原狀。
至于自來水公司私自挖走舊管道的行為,劉律師認為應當先確定這些舊水管的權屬問題。“若業主有偷水行為,可以進行相應處罰,但這不是把管子挖走的理由。如果水管歸小區業主共同共有,自來水公司擅自把水管挖走是一種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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