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技術文獻 —
NEWS CENTRES發布時間:2019-01-21 12:09:40
12月9日和10日,華龍網《陽光重慶》欄目**報道了重慶市豐都縣5000多戶居民的水表,被該縣自來水公司強行更換后無人問津的消息,報道刊發后,在當地引起巨大社會反響。
記者在此前的采訪中,豐都縣自來水公司未向記者提供任何更換水表的文本依據,報道刊發后,自來水公司多次聯系記者稱他們能提供文本依據。為此,華龍網《陽光重慶》欄目記者于12月24日,再次來到豐都縣采訪此事。
居民認為強制更換居民水表存在不公平交易行為
24日上午,豐都縣自來水公司客戶中心主任冉龍榮,向記者提供了豐都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在2007年3月21日下發的對全縣水表實施強制檢定的通知,該通知要求對檢定不合格的水表進行強制更換。
一位當時負責對水表進行檢定的豐都縣質監局技術檢定人員賈小東告訴記者,對平都西路社區居民的水表檢定后,發現大多數水表因計量不準等因素不合格。于是,自來水公司就為居民更換了由公司統一選購的盛達牌C級水表。
按照自來水公司的說法是:他們認為這種水表的計量是十分**的,為了確保不再出現計量不準而導致的虧損,因此必須選擇盛達牌C級水表。
當地居民徐曉東也有他自己的一番看法,水表計量不**,通過質監部門檢定不合格應該進行更換,但居民也有自主選擇水表的權利,“自來水公司更換由自己統一選購的水表,并未征得我們的同意。”
當地不少居民認為,自來水公司實屬強買強賣,有違公平交易。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一方面由于水表計量不準,給自來水公司造成了很大的損失;另一方面,當地居民對自來水公司在更換水表過程中只考慮他們的利益能不能*大限度得到保護,而**置居民的利益于不顧仍意見頗多。
今后水表損壞該找誰?仍無明確文本規定
記者在此前的采訪中了解到,由于水表的產權不明晰,成為雙方矛盾的焦點。2009年3月20日,豐都縣召開水價調整聽證會,縣物價局于2009年5月8日下發文件規定:從2009年6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水價從每噸1.92元調整為每噸2.62元,調整后的每噸水價包括水表周期更換費0.11元。冉龍榮告訴記者,由此條款確定了水表的產權。
據冉龍榮介紹說,因為調整后的每噸水價中包括了水表周期更換費0.11元,“根據該規定,今后水表的自然損壞由自來水公司負責,如果人為損害則由居民自行負責,由此就沒有出臺單獨的文本規定水表產權。”
徐曉東認為,既然沒有單獨文本規定水表產權,物價局的此項規定,也不能算作是水表產權的界定條款,“今后水表壞了,還是不曉得該哪個出錢更換”徐曉東擔憂地說到。
豐都相關部門著手調查并將依法處理
華龍網《陽光重慶》欄目對此事的報道,引起了豐都縣當地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24日上午,記者在豐都縣采訪時得知,該縣縣政府糾風辦相關負責人獲悉華龍網的報道后,立即安排人員對此進行調查。“目前,我們已經了解到一些基本數據,相關情況正在調查中”,該負責人將依法進行處理。
與此同時,記者從豐都縣工商局了解到,工商部門也正在對此事進行調查,該局執法大隊一負責人稱,如果自來水公司確實存在違規行為,工商部門將依法進行處理。
下一篇:國內外水表行業發展情況
相關推薦
在線咨詢
銷售熱線
銷售熱線:152-3782-8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