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線接口使用的無線電頻率應優先使用470 MHz~ 510MHz頻段。
2.無線接口使用的無線電頻率在選用1規定的頻率有困難時,也可選用430MHz到434.79MHz頻段和符合《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設備技術要求》規定使用的其他頻段。
3.發射功率和其他主要技術指標應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 2005年9月發布的《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設備要求》相對應頻段規定的技術要求。
光電收發接口
1.調制特性 因為 在波頻率 38KHz±1KHz。
2.光學特性:
2.1參比溫度應為23℃±2℃。
2.2 光輻射半角不應小于15º。
2.3 紅外線波長 因為90nm~1000nm。
2.4 發射器在其光軸上 距發射表面 1m±10mm處產生紅外光信號的幅照度Ee/r≥50Mw/m2。
2.5接收器在其光軸上距離收器表面10mm1mm處紅外光信號的幅照度Ee/r應符合規定。